关于举行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学习共同体课堂录像课评比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
根据绍市教研办字〔2019〕63号《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市直学校教师专业阅读研训的通知》,《教学勇气》、《教师花传书》阅读研训第二阶段的课堂录像评比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35周岁以下教师,各校推荐2名教师,其中永和高级中学、蕺山外国语学校各1名。建议教师在自己的班级中执教。
二、评比方式
研究院按照评优规范组织相关专家按文科组、理科组及综合组进行评比。
三、内容要求
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品质课堂”的几个要素(关注学科素养;关注学习状况;关注学习趣乐;关注问题思辨;关注实践体验;关注学习效果),重点突出学习共同体理念在教学实施中的探索与运用。展现学习共同体理念在“品质课堂”建设中的价值。
四、其他
1.录像课评比材料应包括以下四项材料:一堂完整课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和评测练习(可选)等。
2.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
3.四项材料刻录在同一光盘,一式两份,于12月20日前送到研究院鲁凤英老师处。
各校要利用校本研修等机会,结合本校课堂教学实际,倡导教师在自己的班级中对照书目相关的学习共同体理念,积极进行学习共同体的实践尝试与探索,真正实现学为中心的课堂变革,适应当代教育改革潮流,努力将自己打造成“工匠性”与“专业性”兼备的专家。
2019年11月20日